2022年7月1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6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magnésio em pó)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30.00和8104.9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4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颗粒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10月1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随后,巴西先后两次分别于2009年10月9日和2015年10月7日对中国镁颗粒进行了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1年7月2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48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Rima Industrial S.A.于2021年3月21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解决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可通过马来西亚转口出CO及使馆加签文件规避,陆续操作中,均无问题!
转口流程:中国港口海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清关进当地保税仓库换柜--拍照--重新报关出口)--出了马来西亚到巴西提单以后去申请CO及相关使馆加签文件--巴西港口(马来西亚整套正本文件清关)
附注:巴西可无单放货,出货前最好收齐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