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2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窗帘及装饰布(人造及合成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uni veya sentetik liflerden belirli mensucat veya tekstil ürünü)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CIF)的42.44%(税额不超过5美元/千克),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5810、6005、6006和6303。
2009年7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窗帘及装饰布启动反倾销调查。2010年4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70.44%的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5美元/千克(参见土耳其第2010/8号公告)。2016年5月24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参见土耳其第2016/18号公告)。2021年5月22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7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解决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可通过马来西亚转口出MTFTA产地证及使馆加签文件规避,陆续操作,均无问题!
转口流程:货物先从中国港口海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清关进当地保税区--换柜--拍照--重新报关出口--出马来西亚到土耳其提单以后去申请MTFTA产地证--土耳其港口(马来西亚整套文件清关0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