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印尼财政部2022年11月24日作出的第176/PMK.010/2022号公告,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serat staple sintetik, tidak digaruk, disisir atau diproses secara lain untuk dipintal dari polyester)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为0~16.10%、印度为5.82%~16.67%、中国台湾地区为28.47%,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为未经粗疏、精梳或其它纺前加工的聚酯纤维,涉及印尼税号5503.20.00和5503.20.90项下的产品。
2009年4月20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调查。2010年11月23日,印尼正式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税率为0~11.94%。2019年8月19日,印尼第二次延长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税率为0~16.10%,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18日。2021年8月6日,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大陆、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酯短纤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5月24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印尼财政部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附表:
解决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可通过马来西亚转口出FORM D产地证规避,目的港0税,有需要多交流!
简单流程:货物先从中国港口海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清关进当地保税仓库换柜--拍照--重新报关出口--出马来西亚到印尼提单以后申请FORM D产地证--印尼港口(马来西亚一整套正本文件清关0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