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3月27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6.6%~24.2%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粘度大于等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907 61 00(TARIC编码为3907 61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3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附表:欧盟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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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马来西亚转口规避!
2024年3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397/AD39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行业协会申请,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3月15日第2号令,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фольга)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0046毫米~0.2毫米、宽度介于20毫米~1616毫米、长度大于150米,无论有无衬背、无论是否涂镀的铝箔卷,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7 11 110 9、7607 11 190 9、7607 11 900 0、7607 19 100 0、7607 19 900 9、7607 20 100 0和7607 20 900 0项下的产品。
解决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可通过马来西亚转口规避,陆续操作,均无问题!
转口流程:货物先从中国港口海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清关进当地保税区--换柜--拍照--重新报关出口--出马来西亚到欧盟提单以后去申请马来西亚CO产地证--欧盟港口(马来西亚整套文件清关一般普通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