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7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合成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30~27.21%(详见附表),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412.31、4412.33、4412.34。
2012年11月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1日,韩国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韩国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和2020年11月6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7月3日,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4月1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的合成板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附表:韩国对华合成板反倾销案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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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继续对华针叶木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马来西亚转口规避!
2024年7月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74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针叶木胶合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均为7.15%(详见附表),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412.39.9000和4412.99.9100。
2015年3月13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针叶木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3月11日,韩国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22%~7.15%的反倾销税。2020年8月2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0年11月6日,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814号令,韩国继续对中国的针叶木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33%~7.15%,措施有效期为三年,涉及韩国税号4412.39.9000、4412.99.6100和4412.99.9100项下的产品。2023年7月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中国针叶木胶合板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4月18日,韩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附表:韩国对中国针叶木胶合板反倾销案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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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可通过马来西亚转口出CO产地证规避,均无问题!
简单流程:货物先从中国港口海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清关进当地保税仓库--换柜--拍照--贴唛--重新报关出口--出马来西亚到韩国的提单以后申请马来西亚CO文件-韩国港口(马来西亚整套正本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