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以及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Hot-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发起第四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9月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0年12月12日,美国对进口自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荷兰、中国大陆、罗马尼亚、南非、泰国和乌克兰10国以及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南非和泰国5国的热轧碳钢板发起反补贴调查。2001年9月28日,美国对此案作出终裁。继美国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6年12月5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2月7日第二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泰国和乌克兰5国以及台湾地区的热轧碳钢板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发起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美国对钢丝衣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马来西亚转口规避!
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4年9月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7年9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8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终裁。2008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3年9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1月10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6月1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解决方式:
针对以上问题均可通过马来西亚或印尼转口出CO产地证规避,可操作借牌清关DDP派送到门服务,均无问题!
简单转口流程:货物先从中国港口海运到马来西亚巴生西港--清关进当地保税仓库--换柜--拍照--重新报关出口--出马来西亚到美国提单去申请CO产地证--美国港口(马来西亚整套正本COPY文件清关)